<span id="3t3jt"></span>

        <b id="3t3jt"><delect id="3t3jt"></delect></b>
          <nobr id="3t3jt"><ruby id="3t3jt"><i id="3t3jt"></i></ruby></nobr>

            <menuitem id="3t3jt"></menuitem>

            <span id="3t3jt"></span>
              服務約章
              租還車小常識
              小紅生活
              視頻播放
              首頁 > 服務指南 > 服務約章
              服務約章

              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須知

              為方便市民及中外游客租用公共自行車,規范租用服務行為,維護租用雙方合法權益,確保杭州公共自行車(免費單車)交通系統的正常運營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相關制度,本著“隨租隨用,用后速還,限時免費,通租通還,損壞賠償,便民安全”的原則,特制定本服務須知:
                一、杭州公共自行車的租用對象為12周歲以上至70周歲以下(其中12周歲以上至15周歲以下的,應當在同行的成年人監護下),身高在145cm以上,具有熟練自行車騎行能力的需求者。凡不符合上述條件,以及醉酒者、精神病患者、智力障礙者等無法保障安全騎行的,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車。
                二、凡符合租用條件者,可憑已申領的杭州公交IC卡(開通公交功能的市民卡),卡內(電子錢包區)具有200元以上資費的,可在各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刷卡租車、還車,并結算費用。
                三、2017年10月起,隨著掃碼租車全面推開,不再受理新辦公共自行車租用?ǎ╖卡)業務。已辦卡的用戶可以繼續使用,如果需要退卡,可持卡、購卡時使用的有效證件以及《IC卡申領登記表》,到客戶服務中心(定安路25號,市民卡城南服務廳)辦理退卡。
              四、杭州公交各類IC卡申領、使用的具體辦法,見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發布的《杭州公交射頻式IC卡申領使用須知》等相關規定。
                五、計費方法和收費標準:公共自行車實行1小時內免費租用;1小時以上每小時收取1元租車費用(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);單次租車,每日5元封頂。租車服務費實行分段合計,還車刷卡時,從租車IC卡中結算扣取。
                六、凡乘公交車下車后,自在公交車刷卡起的90分鐘內,租用公共自行車的,租車者的免費時間可延長為90分鐘。計費結算時間也相應順延。
                七、凡租用公共自行車,只需將具有租車功能的IC卡,放在存有公共自行車的鎖止器刷卡區上直接刷卡,當刷卡區界面上綠燈亮閃后變長亮(蜂鳴器發出“嘀…”聲)后,公共自行車鎖止器便開啟,即可將自行車拉出實現租車(租車者須在60秒內將已租用的自行車拉出,脫離鎖止器。超過60秒,該自行車將被重新鎖止,待1分鐘后,可再次刷卡重新租車)。公共自行車租用起始時間,從租車者成功刷卡開始自動計時,同時扣取租車“信用保證金”。
                八、租車者在租用公共自行車,應認真閱讀并自覺遵守本《須知》和《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公約》等相關規定,做到規范操作、安全騎行,愛護公物。因租車者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損失、損壞和丟失等,由租車者按《杭州公共自行車損壞、遺失賠償標準》作出賠償。賠償標準未明確的,雙方另行協商解決。
                九、租車者在租車和騎行前,應當檢查所租自行車車況。租用后,如發現車輛有影響安全騎行的問題,須及時與現場服務人員或服務點公布的服務人員手機聯系,由服務人員妥善處理,F場無服務人員的,應將所租自行車重新推入鎖止器,刷卡歸還后,另選擇其它車輛租用。
                十、騎行中,發生輕微人身傷害和車輛損壞事故,應及時與事故對方協商處理,協商不成或發生較為嚴重的交通事故,應及時報交警部門處理。騎行中車輛出現故障,須及時推車前往就近服務點調換或修理。
                十一、租車者應樹立“隨租隨用,用后速還”的用車理念,當天內應歸還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車。還車時,只要將租用的公共自行車推入鎖止器,當鎖止器綠燈開始閃亮時,將租車的IC卡在鎖止器的刷卡區進行刷卡(卡在刷卡區內作短暫停留)。當綠燈停閃長亮(蜂鳴器發出“嘀…”聲)后,系統停止計時,并完成收費結算(此時應及時將IC卡取回),即實現還車。還車后還車者應檢查所還車輛是否被鎖止器鎖止,并到自助服務機上確認是否成功還車。凡租車者未按規定程序操作,造成車輛未被鎖止,所發生的租車費用及車輛損失由租車者承擔。
                十二、租車時IC卡內所扣取的“信用保證金”,還車后可在服務點設置的自助服務機上返還(未設置自助服務機的服務點,無法辦理“信用保證金”返還操作)。需經常租用公共自行車的,還車后可不辦理“信用保證金”返還操作,將“信用保證金”存儲在系統數據庫內。以后租車時,系統將不會重復扣取租車“信用保證金”。
                十三、每張具有租用公共自行車功能的IC卡,只允許同時存在租用一輛公共自行車的行為。還車時所租自行車必須與租用該車的IC卡相對應?、車不對應而無法還車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,由租車者承擔。凡租車者發現“流失”車輛時,可用未租車的IC卡將車輛歸還在鎖止器上或致電85331122通知公共自行車認領。
                十四、租車者需要查詢所持IC卡租、還車記錄、保證金及卡內余額等消費信息或處理“異?ā保ㄗ廛嚂r,刷卡不當或刷卡后60秒內,未將所租自行車拉出脫離鎖止器,被自動鎖止后未重新刷卡租車的,以及還車時,自行車推入鎖止器后,刷卡不當或過快,造成系統無法讀取IC卡的全部信息,60秒后自行車被自動鎖止的),可持IC卡在服務點所設置的自助服務機上,按提示進行操作和處理,恢復該IC卡的正常租車功能。
                十五、除突發情況外,公共自行車租用均采用自助式服務,實行“通租通還”。
                十六、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營業時間為全天24小時。
              十七、除團隊租車外,租車者應在當天將所租車輛歸還。  
              十八、凡個人和機關、企(事)業單位等需提供10輛以上自行車,租用地點在杭州市區范圍內,均可提供團隊租車服務,提前5個工作日以上,撥打86956367預約。憑本人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等有效證件,按《杭州公共自行車團隊租用服務須知》,簽訂公共自行車團隊租用服務協議后,按協議要求提供服務,收取費用。
                十九、租車者在騎行時,應自覺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規以及《杭州公共自行車安全騎行要則》,服從交警的指揮和處理。凡違法騎行造成的處罰和損失,由租車者(使用人)承擔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、18周歲及以上的成年租車者(騎車人),在設有兒童座椅的公共自行車上,可攜帶一名身高120CM以下,體重30KG以下,能獨立坐立的兒童騎行。未設兒童座椅以及18周歲以下騎車人,一律不得帶人騎行。兒童座椅嚴禁載物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一、租、還車中發生無法租、還車等情況(鎖止器紅燈閃亮,并發出“嘀、嘀、嘀”的短響聲或“嘀……的長響聲,此時表示租、還車失。,租車者應檢查鎖止器是否紅燈長亮、租車IC卡是否存在異常;還車者應檢查車輛是否推入鎖止器到位、還車IC卡是否存在異常、卡與車是否相一致、卡內資費是否不足等。如遇上述情況,請及時檢查更正。如屬鎖止器紅燈長亮或不亮的,說明該鎖止器已損壞,無法租、還車。屆時,租、還車者可在能正常工作的鎖止器上實現租、還車。仍無法解決的,可直接與服務人員或與服務點公布的服務人員手機聯系解決,也可通過85331122電話咨詢求助,公共自行車公司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服務。因租車者原因產生的故障救助,租車者應承擔相應的費用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二、持卡人應及時視租車消費情況,對IC卡進行充值,以免因卡內資費不足而無法實現租、還車。還車時出現資費不足無法實現還車的,請及時到各營業中的IC卡充值點充值或到有人值守服務點由服務人員通過手持POS機進行還車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三、租車者不得利用公共自行車從事違法活動,不得惡意占用、丟棄公共自行車(包括以非正常手段使用公共自行車,而未在當天歸還,長時間占用的;租車資費已達到360元,卡內資費不足結算租車費的;自行車丟失后未在當天內報失的),所造成的后果和損失由租車者承擔。其中惡意占用的按每天100元支付違約(賠償)金,惡意丟棄(遺失24小時內未報失的)由租車人一次性支付800元違約(賠償)金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四、租用時,發生公共自行車丟失的,應于24小時內憑租車IC卡(憑證)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,前往公共自行車客戶服務中心(定安路25號,市民卡城南服務廳)申請報失。公共自行車報失后,服務人員將按程序終止租車手續,結清租車資費,但卡內“信用保證金”將暫凍結(服務人員應給遺失者出具遺失憑證)。如10日內車輛找到的,租車者應攜帶原租車IC卡及遺失憑證,按車輛丟失時間,每天5元標準收取公共資源占用費,前往公共自行車公司所設置的服務窗口,辦理“信用保證金”的結算,同時根據報失車輛損壞情況,由租車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當被租用的公共自行車丟失10日以上,或確認無法找回的,經與租車者協商,可辦理相關“信用保證金”和損失賠償結算手續。期間租車者需繼續租車的,可另辦卡租車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五、存在租車行為時遺失IC卡的,租車者應將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車,歸還至有人值守服務點(如服務人員不在現場,可撥打各服務點公布的服務人員手機聯系)。將所租車輛交服務人員查驗后,實現還車。并由服務人員出具丟卡還車的相關憑證,辦理還車及IC卡“凍結”手續。同時,遺失IC卡的持卡人必須于三天后至一周內,按杭州公交IC卡申領使用須知的相關規定,憑辦卡時留存的相關憑證、公共自行車公司出具的遺失憑證和有效身份證件,至客戶服務中心(市民卡城南服務廳,電話87037620),辦理所遺失卡內相關信用保證金的結算或補卡手續。凡未按規定辦理報失補卡或結算手續的,公交將不承擔卡內資費或“信用保證金”的損失責任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六、遇冰雪及特殊天氣和危及安全等情況,公共自行車公司視情可作出暫停服務的措施,并通過媒體和相關途徑告知市民和中外游客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七、為推進信用城市建設,公交集團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設立“公交信譽乘客”,并按約定辦理貼照式“公交信譽乘客”IC卡,開通“公交信譽乘客”功能,享受免“信用保證金”租車等服務(具體事項在《杭州“公交信譽乘客”服務公約》等明確)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八、還車時,公共自行車未被鎖止器鎖止(車輛推入鎖止器不到位,造成實際還車未成功的),而車輛被他人使用后,其損失由未還車成功的租車人承擔,需除支付當天(至24時止)的租車費外,次日起按每天5元支付賠償金,超過一定時間的按相關車輛遺失條款處理(公共自行車公司在受理相關事項后,應及時將租車者還車未成功等后續情況告知租車人,以便租車者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)。公共自行車為公共財物,任何人不得惡意占用和丟棄。如以非正常手段占用自行車,使用人用后不歸還或丟失后未及時報失的,對使用人按惡意占用、丟失處理。對于惡意占用和丟棄公共自行車者,公共自行車公司將提交有關行政部門處理,其IC卡將被列入系統黑名單,中止其租用公共自行車資格。凡發現惡意占用、丟棄的公共自行車,均應主動告知或將車送還公共自行車公司。
                二十九、對公共自行車公司及服務人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,可通過服務熱線85331122、公交熱線85191122或向杭州公交網站(www.hzbus.com.cn)“總經理信箱”等途徑反映或投訴。
                三十、本《須知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原相關《須知》同時廢止。
                三十一、本《須知》解釋權歸杭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服務發展有限公司。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浙ICP備09056970號 版權所有© 2012  杭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服務發展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技術支持:
              亚洲黄色网址

                  <span id="3t3jt"></span>

                    <b id="3t3jt"><delect id="3t3jt"></delect></b>
                      <nobr id="3t3jt"><ruby id="3t3jt"><i id="3t3jt"></i></ruby></nobr>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<menuitem id="3t3jt"></menuitem>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<span id="3t3jt"></span>